一、法律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2015-05-05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政策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
2015年以来,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就业形势稳定,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同时,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形成之中,外部需求收缩,经济运行走势分化,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调动各方积极性,狠抓工作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顺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的主动性。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税收促进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变化,主动寻找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始终坚持依法征税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文件印发),把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加强增收节支,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加强对税收收入的监测和分析,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强化税收收入入库管理,努力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奠定财力基础。
二是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
三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稳步推出和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精准开展税收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的意见》(税总发〔2014〕94号文件印发)和《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文件印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数据分析,准确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措施,促进堵漏增收。
三、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稳妥深化税制改革,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积极深化税制改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制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分步稳妥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征管配套工作,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不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做好出口退税工作。认真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用好出口退税指标,强化分类管理和风险应对,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为推动外贸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四、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二是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三是深入研究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五、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围绕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质增效,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规范审批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上取消下不取消”以及“明取消暗不取消”等做法。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认真实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规范。狠抓纳税服务规范的落实,并在实践中持续改进、完善和升级。扎实做好税收征管规范的实施工作,并做到与前台纳税服务规范有机衔接、相互促进,通过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达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服务国家战略的税收创新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税收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和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并定期开展实施成效跟踪评估等工作,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提升税收工作站位。
四是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双向发力,对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便利,有序开展对税收“黑名单”纳税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合法守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六、大力加强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
加大对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征税、依法征管、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规收税、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抓好对依法治税和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强过程监控和结果运用,促进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做到依法治税,增强广大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促进提升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重庆市政策动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专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类别:公文通知
为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区域差异化特色发展目标,按照“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精准调控、滚动实施”的原则,2015年着力推进11项重点专项。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现代服务业提升专项。围绕高端要素集聚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功能,聚焦发展金融服务、国际商务和高端商贸。重点推进:1.新培育引进总部型、区域型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各类金融改革试点,推动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再担保公司、小微企业专营担保机构、信用担保保险公司等机构落地,争取设立一批银行卡结算、第三方支付、民营银行、金融租赁、保证保险、金融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快设立区域性交易中心。2.继续深入推进渝中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3.着力推进解放碑中央商务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观音桥现代商都、大坪商业与文化创意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渝中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4.推进高新区、五里店工业设计圈等园区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研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生物技术、数字内容、知识产权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5.推动三峡广场、杨家坪、九宫庙等商圈转型提质发展。
二、都市功能核心区现代都市精细管理专项。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美丽山水城市、智慧城市等定位,统筹推进城市空间优化和功能完善,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推进:1.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完善基础数据库及应用平台,示范推广智慧社区、智慧小区、智慧家居,建立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城市智能公交示范工程,提升市政管理数字化和精准化水平。2.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3.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违法建筑拆除和背街小巷治理,建设一批公共停车站场、人行过街设施和公厕。4.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5.推进旧城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实施打铜街、白象街、十八梯、湖广会馆历史街区等母城历史文化保护。
三、都市功能拓展区新兴产业创新集聚专项。围绕对外开放门户、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科技创新中心等功能定位,以两江新区开发开放为龙头,依托高新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和大学城,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新兴产业布局引进和集聚发展。重点推进:1.推进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机器人、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新能源和智能汽车等重大项目的谋划实施,加快工业机器人检验检测中心、石墨烯研究院、页岩气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创新发展融资租赁、委内加工、进境入区维修、离岸贸易等保税贸易新型业务,推动保税商品展示交易扩面上量,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加快实施云计算产业园、大数据应用基地等数据服务龙头项目。3.加快发展离岸金融、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国际金融服务。4.积极争取中国―新加坡政府合作项目落户。
四、都市功能拓展区功能组团优化开发专项。围绕中心城市宜居城区的打造,统筹人口、产业、交通、市政配套和公共服务,有序拓展城市空间,优化组团式规划布局,加快重点功能组团开发。重点推进:1.全面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推动悦来、礼嘉、鱼复、龙兴等功能组团人口集聚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建设,加强公租房配套建设和运营管理。3.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10号线、环线建设,加快推进双碑大桥及隧道、寸滩大桥、华岩隧道等桥隧、立交节点工程和机场专用快速路等城市快速路网项目建设,促进内外环间快捷连通和各组团间高效衔接。
五、城市发展新区基础设施提速建设专项。适应大规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按照“同城化、一体化”发展要求,提速建设物流网络体系、能源保障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构建形成内联外达、衔接顺畅的城乡骨干基础设施网络。重点推进:组织实施《城市发展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全力推进13个铁路项目、12个高速公路项目、3个国省干线项目、8个港口码头及疏浚工程项目、9个电网项目、2个通信项目、1个成品油网项目、9个天然气网项目、7个大中型水库项目、1个引提水项目、7个城市防洪项目、3个大型灌区项目等75个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
六、城市发展新区制造业提档升级专项。密切衔接都市功能拓展区,围绕综合化工、装备制造、机器人、新型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着力开展园区招商引资,培育壮大支柱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推进:1.加快推进华晨鑫源、重庆潍柴、北汽银翔等汽车基地建设。2.加快推进银河机床精密铸锻件、万丰汽车铝轮毂、綦齿汽车变速器等装备制造项目。3.加快推进重钢浦项FINEX、重庆伟鼎PCB、耀皮建筑节能玻璃等新材料项目建设。4.加快推进广数、固高、华创、翰德施罗德等机器人产业项目。5.力争新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十亿级重大项目30个以上,实现工业投资增长2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左右。
七、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点上开发”试点示范专项。围绕生态经济产业化和产业经济生态化,依托区县城、重点城镇、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旅游开发区和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点上开发”试点示范,探索特色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重点推进:1.加快渝东北浦里河谷开发建设,争取开工铁峰山隧道(浦里―周家坝)工程,并将其纳入国家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方案。2.加快万州、黔江、垫江、梁平等工业园区开发和重大工业项目引进,力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新引进上亿级重大项目20个以上。3.依托涪陵化纤纺织产业链引导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定向招商发展化纤加弹、纺织、服装加工等下游产业链。4.编制“互联网+”带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跨越发展工作方案,对接国家农村电商计划,研究启动渝东北、渝东南电子商务试点,通过信息化带动提升生态农业、特色旅游业、特色商业、轻工业和民俗文化产业。5.开展渝东北、渝东南大旅游经济规划研究,统筹构建涉旅产业、基础配套和支撑体系。
八、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全面小康助推专项。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资源要素完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14〕28号),重点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加大助推力度。重点推进:1.强化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武隆县、彭水县、石柱县、秀山县等区县(自治县)普通中学校和万州职教重要基地、黔江职教区域中心建设,改善其他中职学校办学条件。2.强化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完善万州区、黔江区、武隆县、彭水县等区县(自治县)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功能,加快妇幼保健院建设,积极推进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和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3.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新增村通畅工程3500公里、撤并村通达工程4400公里,完成村社便道建设,解决123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4.加大扶贫帮困力度,重点推进秦巴山、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改造农村危房3.86万户,推进15个扶贫小片区连片开发,完成14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
九、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基础能力提升专项。强化“点上开发”支撑,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推进:1.新开工郑万铁路,加快黔张常铁路和酉阳―沿河、秀山―松桃、丰都―忠县―万州、万州―利川高速公路以及万州新田港建设,建成黔江―恩施、开县―开江高速公路。2.新开工奉节电厂500kV送出工程,加快奉节电厂、浩口水电站、罗州坝水电站、天然气“县县通”项目建设,建成万州电厂、涪陵白涛―石柱王场天然气管道。3.继续推进黔江老窖溪、石柱东方红、城口龙峡等14座中型水库建设,争取开工彭水龙虎、奉节草坪河2座中型水库主体工程。
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生态涵养保护专项。围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定位,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1.实施生态搬迁和人口减载,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13万人。2.实施乡村环境整治,建成30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和2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4条次级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300个村环境连片整治。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56万亩(占全市的86%)。4.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560平方公里(占全市的80%),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和湿地保护工程。5.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建设基本口粮田206605亩、户用沼气池1175座,新增秸秆气化炉3100台、太阳能热水器14122台,发展种植业452276亩、养殖业116700只羊单位,生态移民6214人。
十一、五大功能区域互联互通专项。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着力打破区域间空间阻隔和体制障碍,畅通资源、要素、人口流动,促进五大功能区域联动协调发展。重点推进:1.深化帮扶协作,优化完善区县(自治县)对口帮扶和区域互动协作机制,落实区县(自治县)对口帮扶实物量4.2亿元,推进渝中区与巫溪县开展帮扶协作改革试点。2.推进交通联通,着力打通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与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连接通道,加快推进渝黔新线、渝怀二线涪陵―梅江段、渝万铁路建设。3.促进人口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口配套政策,建立分区县(自治县)的年度人口转移台账,建立人口落户数量与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用地双挂钩机制。4.推动要素互动,探索建立多形式、多领域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加大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三、立法追踪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土地法修改要强调生态保护》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今日表示,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试点,《土地管理法》也要进行修改,生态保护将被提到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专业成立30周年暨不动产高峰论坛今日举行。甘藏春在论坛上作了《土地立法问题研究》的主题发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有三部土地法律,分别是建国初期1952年的《土地改革法》、改革开放后1986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1998年全面修订的《土地管理法》。
甘藏春说,1998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以保护耕地为目标,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每一部法都要解决一个时期的重点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原有的土地法与现阶段的实践已不相适应,《土地管理法》的目标也要做适当调整,生态保护要与耕地保护并重。
甘藏春表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要体现生态保护与耕地保护并重,这在其他国家很容易实现,但在中国很难。曾有学者幽默指出,把现阶段中国城镇化、生态保护、耕地保护的任务加起来,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经装不下了。因此,伴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必须对土地改革进行探索。
去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进入试点阶段。
甘藏春说,中国通过一系列改革解决了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相分离的问题,并通过《物权法》予以界定,标志着承包经营权从债权到用益物权的转变,但没有解决抵押、担保问题。在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甘藏春强调,土地本身的固定性和不可再生性,注定土地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近年来,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地方政府往往处于被攻击的焦点。与其把重点放在区分土地公益性与经营性上,不如放在农民如何安置和补偿上。因为目前很多地方即使按规定补偿,农民的前途也没有着落,这里面有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土地管理的发展呼吁土地法学加强研究。”甘藏春对在座数十个土地专业系主任说,和其他学科不同,土地管理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科,基础理论还需要加强,既要讲经济学通行意义上的效率,还要讲土地学特有的公平,土地征收制度、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划分、土地税等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
四、最高院疑难案听证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疑难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最高人民法院4月28日对澳大利亚公民邱维廉与香港拉律达南国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费纠纷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侨务部门和本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参加旁听。这是人民法院在复查疑难民事案件中首次探索引入公开听证机制。
邱维廉在华侨界有很大影响,其与香港拉律达南国际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之间500万美元的民事纠纷自1994年就进入了司法程序,历经法院多次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4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邱维廉返还500万美元。邱维廉此后多次通过各种途径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复查过三次,但邱维廉仍然不服。为彻底解决这起久拖不决的民事申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在民事申诉审查领域首次进行公开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申诉和答辩的权利,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阳光司法解决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意见,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表述了各自的观点,回答了合议庭对于案件重要事实情况提出的相关问题。合议庭将根据公开听证的情况,结合本案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各方,完成各项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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