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订阅号

【万同学苑】一周法律资讯速递(12.31-01.06)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盘点2015十大立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2016-01-04 08:01:57 | 来源:检察日报

  ◆“管法的法”首次大修
  入选理由:税收须依法有据限行限购不再任性
  素有“管法的法”之称的立法法,15年来首次大修。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解决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立法监督这四个核心问题,核心是完善立法体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是国家重大的制度创新。
  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了扩大地方立法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税收法定原则、规范司法机关司法解释等内容,规定部门规章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如此一来,政府推行限行、限购等政策必须要经国家权力机关的合法性审查。新法还提出“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今后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等问题,都要通过人大立法来决定。这有利于遏制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任性”,有利于维护百姓在住房、购车等消费中的实际利益。目前大量未经人大授权的、由政府确定的税率可能都面临调整或者重新被授权的情况,大量与税收相关的法律也即将迎来新一轮的调整潮。
  ◆刑法修正案(九)
  入选理由:保护幼女,儿童利益最大化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九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和完善。
  其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嫖宿幼女罪被废除。1997年刑法修订时,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罪名。该罪名实施后引发广泛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近年来这方面的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执法环节存在的新问题,经研究,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强奸罪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取消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等9个死刑罪名的同时还将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具体包括使用假的身份证件,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在微信、微博发布虚假险情、灾情,校车客车严重超员及超速,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虐待老病残幼,强制猥亵男性等。
  ◆修改后行政诉讼法
  入选理由:打破“民告官”困局 公民权利更有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11月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4年来首次大修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法共75个条文,修改或新增条文多达61个,改动之大,可见一斑,同时也说明修改行政诉讼法之必要。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有多处值得乐道,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一方权益方面有突出表现。修改后的法律中明确了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具体要求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该法在管辖上作出新的规定,以提高法院判案的“抗扰性”,确保法院独立、公正审判。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此次修改以破解“民告官”困局为立足点,重点解决“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在诸多方面都作出了完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
  入选理由:生育政策30年来重大调整 全面两孩落地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
  新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舆论热议的失独家庭扶助问题,新计生法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出现“失独”,仍能“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此次修法将党的政策主张要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了党依法执政的理念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精神。
  ◆食品安全法修订
  入选理由:“史上最严”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首次重大修订。
  新法条款从原来的104条增加至154条,总字数从1.5万增加到近3万字,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新增了一些重要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新法历经三审,可谓极其谨慎严格,被外界冠以“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追责。
  修订后的食安法在保护消费者维权方面和监管制度的设计方面亮点频频,如:实行首负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且不得推诿,吃到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举报查证属实者可获奖励等。在监督制度设计方面则增设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责任约谈制度、实行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同时,建立了最严格的监管处罚机制,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入选理由:重典治霾,严惩污染企业
  历经多年的研究讨论和全国人大三次审议,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条款数量从2000年的66条增加到129条,在篇章结构上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并对“法律责任”章节做了大量的细化和补充。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而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保证信息公开。新法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操作性和完整性,这也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
  ◆反家庭暴力法
  入选理由:家门不是法外禁地,家暴受害者从此有了庇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解决家庭暴力“发现难”的问题,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该法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上述人群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该法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各级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住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
  ◆慈善立法启动
  入选理由:爱心也需法律呵护,行善也需依法而行
  2015年10月30日,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15年12月21日,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据悉,慈善法草案将于2016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我国慈善事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在灾害救助、扶贫助残、环境保护等方面都积极参与。但在慈善法草案出台前,我国慈善领域在立法上一直处于空白状态。民政部在2005年就提出慈善立法的建议,自2008年以来,先后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建议27件,希望通过规范慈善事业,激活社会爱心。
  2008年底,民政部曾将慈善法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但是,那次由政府系统内部启动程序的立法尝试,由于社会各界分歧较大、对慈善的定义未能取得共识等原因,没有能够顺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就包含了“慈善事业法”。此次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将名称从“慈善事业法”变为了“慈善法”。
  ◆立法打响反恐攻坚战
  入选理由:世界不太平,我们需要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恐怖主义法,该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反恐怖主义法共10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国家已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是法治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网络安全法草案
  入选理由: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6月24日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草案共7章68条,从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保障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包括赋予相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对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作出了规定,要求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网络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在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网络安全立法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建议按照立法程序进一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


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是对信仰的背叛

——解读中纪委通报官员“长期搞迷信活动”

2016-01-04 07:41:0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大江 杨静 杨焱彬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迷信活动作出明确的纪律处罚规定。而在2015年底,中央纪委通报党员干部“长期搞迷信活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白雪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党员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被立案审查。
  专家认为,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变化和中纪委的违纪通报,表明中央抓理想信念建设急于星火,重于泰山。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封建迷信,暴露出“价值迷失”和理想“缺钙”,其实质是对党组织的背叛。
  怎样处分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5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些廉政研究专家认为,与2003年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修订条例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处罚措施。
  根据新修订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分为组织迷信活动和参加迷信活动两种情形:
  第一类情形“组织迷信活动”的性质,显然严重得多,其处罚有两种: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类情形“参加迷信活动”,其处罚分为四种:一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三是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是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与2003年版条例相比,新修订条例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处罚规定发生两点变化:第一,在形式上,作为单独的条款列出。而在2003年版条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是作为“扰乱生产、工作、社会生活秩序”的一项内容提出来的,在形式上没有成为单独条款;第二,处罚更加细化,区别对待。新修订条例将“搞封建迷信”区分为组织迷信活动和参加迷信活动两种情形,每一类情形,分别对应不同处罚。
  “这些变化,其实质是划出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显示出中央紧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建设的决心。”庄德水说。
  “不信马列信风水”暴露了什么?
  理想信念坚定是党员干部第一位的标准。但个别党员干部却频频被封建迷信蒙蔽双眼,此种现象令人痛惜: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中纪委通报称其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被指非常迷信,而他信奉的“大师”就是王林。
  廉政专家认为,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识深处,是对信仰的背叛。
  “不信马列信风水,反映出官员信仰缺失,价值观出现问题,进而抛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庄德水表示,被处分的官员涉及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折射出官场生态的扭曲,奉行权力至上的原则。官员只关心手中的权力,不关心百姓民生。
  “思想信念‘缺钙’是导致党员干部封建迷信的根本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党员干部信奉封建迷信是与党章、条例相背离的,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操守。
  一些党员干部价值迷失和理想“缺钙”,助长了一些地方盛行的“大师”现象:
  一些党员干部陷入信奉封建迷信的怪圈,而社会上一些人,也抓住了党员干部的这种心理,投其所好,用经过所谓“大师”开光的“镇妖石”“转运石”“转运符”等,大搞行贿“买官”的非法勾当。
  一些所谓“大师”利用其游走于政界和社会其他领域之间的身份,形成较广的人际关系网。不少官员正是看中了他们手上掌握的资源,认为他们可以牵线搭桥,有助于自己的升迁,从而对“大师”一味崇拜。
  廉政专家表示,党员干部崇拜“大师”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所谓“大师”拥有超常的“忽悠”能力,可以让官员信任他。另一方面,腐败“老虎”“苍蝇”内心有鬼,乞求“大师”帮助逢凶化吉、逃避惩处。
  理想信念建设重于泰山
  理想信念是纲,纲举才能目张。廉政专家认为,加强理想信仰建设,是杜绝一些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的根本之举。
  首先,加强共产主义价值引导,特别是加强权力是人民赋予、“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教育。庄德水认为,部分官员不信马列信风水,不信组织信个人,不问苍生问鬼神,但这些官员一一落马,恰恰证实了装神弄鬼、迷信鬼神是靠不住的。党员干部应该树立起“求神不如求民”的思想,积极为老百姓谋福利,让群众满意才靠得住。
  其次,保持反腐、反“四风”的高压态势。高波认为,一些党员干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背后,是害怕腐败“东窗事发”的心理表现,加大反腐力度,震慑腐败官员,断绝这些官员的侥幸心理。
  第三,改变公共权力被封建迷信绑架的怪现象。庄德水认为,要阻断权力与封建迷信之间的联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监督权力的运行,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廉政专家表示,还应该加强舆论的引导,揭露少数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本质。


新一年来了这些政策将改变你我生活

2016-01-02 14:59:1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莹

  时光轴很快划到了2016,新的一年,我们进入了“十三五”时间。国家有很多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在今年生效实施,它们会对你我的生活有哪些影响,一起来关注。
  《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 异乡人有了归属感
  在外地定居生活的人,多少都会有疏离感,尤其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户籍限制让很多外地人都感慨万千。如何能在工作地得到居住证,拥有一份稳定、安心的生活,从今年起,不再是梦。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全面二孩正式实施 生不生由你
  自中央公布“十三五”规划建议,全面二孩成为民众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你的房子受保护
  尽管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规定几年来一直悬在空中,导致《物权法》无法落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混乱,不动产交易安全缺少保障。
  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称,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具体时间表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国土部表示,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标明确为“确认和保护产权,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化解库存降房价 住房梦又近了一步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房价贵买不起房令人头疼。对于房地产商来说,盖了一大堆楼盘,卖不出去,住房库存积压也令人头疼。如何让这供需矛盾得以缓解,让更多人买得起房子,住得上房子,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了明确部署。
  会议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明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具体部署如下:
  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
  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实施 受欺辱不再忍气吞声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细读反家暴法可以发现,在明确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的同时,建立多机构有效合作的干预模式是这部法律的一大亮点。这意味着各方面能否形成合力,是反家暴法能否真正发挥好作用的关键。
  合力并不仅仅针对外部力量而言。受“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许多家暴受害人在报案时顾虑重重,反家暴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受害人打消顾虑,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抵御暴行。
  手机套餐全面4G化 上网继续提速降费
  201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动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同时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工信部领导年底表示,在网络提速方面,目前全国平均接入速率达17.8Mbps,是2014年底的2.7倍。在网络降费方面,三家企业推出了面向所有用户的套餐内流量当月不清零等多项优惠措施,取消了京津冀漫游费和长途费,降低了热点国家国际漫游资费。
  2016年,工信部力争基本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20M以上高速宽带用户比例超过50%。同时,2016年将推进电信市场开放和促进市场结构均衡,促进有效竞争,通过市场竞争助力提速降费。
  独立TMT行业分析师付亮认为,2016年,通信业竞争加剧,民营宽带逐步体现作用,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竞争也将在4G层面展开,虚拟运营商将全面转售4G服务,这些竞争将推动运营商“提速降费”,提升用户体验。
  付亮称,基础运营商的基本套餐将在2016年全面4G化,绝大多数套餐未来将不再分本地、漫游,也就是说,只要在国内,有望实现主叫语音一个价,被叫全免费。
  驾照可自学直考 但考试更严格
  2015年12月1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2016 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意见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自备车
  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还提出,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 民众渴望更多蓝天
  2015年的雾霾天让民众对于蓝天的渴望越来越强。环保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起在全国实施。
  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对于这项新规定,有专家分析称,这表明中国环境保护已经到了新阶段,不光是政府重视,民众环境意识也获得提高。此外,新标准仍保留150微克/立方米为PM10的日均浓度限值。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2000万困难、重度残疾人开始享受专项福利补贴
  2015年12月22日至24日,中国残联在京召开主席团会议和残联系统工作会。会议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有约2000万残疾人受益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据了解,2015年,中国残联动员了150多万人参与实名制专项调查,获取了2664万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70多万个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状况的第一手信息。
  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信息将为推进精准扶贫开发、解决适龄儿童未能及时入学问题、制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残联将通过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将残疾人扶贫脱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设计,提高残疾人脱贫的针对性,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激励广大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脱贫解困的志气和信心等措施,确保实现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的目标。
  考试作弊可入刑 别自废前程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两部法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教育法明确,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证异地受理 再也不用两头跑了
  2015年11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明确的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标和具体的时间表。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扬"齿"立威治污减排——写在新环保法实施一周年之际

2015-12-31 14:35:5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崔静

  “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刚刚履新的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如是阐述他对新环保法的态度。
  “史上最严”,环境领域“基本法”……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出台之时,曾被寄予厚望。实施一年,收效几何?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是否有所改观?
  违法排污“零容忍”
  “2014年前9个月,安阳市PM10浓度146微克每立方米……是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之一”“一些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存在等待观望和被动应对情况”“221省道和301省道大型运输车辆经过时扬尘极为严重,整体形成了一个‘尘陷区’”……这是环保部在给河南省安阳市的约谈通报中作出的表述。
  讲丑话,出实招,一针见血,不留情面……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探索以约谈督政为抓手,结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组合“杀手锏”,强化政府的环保责任,使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据环保部统计,截至今年11月,环保部共公开约谈了14个地市级人民政府、1个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甘肃省林业厅)及其下属机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家大型企业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并对约谈的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回头看”督导检查。
  在约谈督政的同时,今年1至9月,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54件,罚款数额达36699.5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72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846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29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132件,展现出对违法排污企业“零容忍”的决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促进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下一步,环保部将继续通过督查、约谈等措施,将落实新环保法的压力层层传导至市县,通过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自觉履行治理主体责任。
  总量减排“不含糊”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新环保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这相当于给各地污染排放戴上了“紧箍咒”。
  与“十一五”时期总量控制只有两项污染物相比,“十二五”时期的总量控制范围扩充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和5%左右。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总量减排毫不含糊。据环保部初步估算,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5%、9%左右,“十二五”规划五年总目标已提前完成,预计今年的年度目标也有望超额完成。
  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作为一项污染防治制度,总量减排对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功不可没。从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带来的最明显的环境效益来看,我国酸雨面积已经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江河的有机污染减轻,国控劣Ⅴ类断面比例大幅减少。
  他表示,“十三五”期间,既要保持总量减排制度的强制性,又要适当增加弹性,因地制宜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以质量改善为根本,以总量减排为抓手,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
  公众参与“零距离”
  环境污染,每个人都是受害者;环境保护,每个人都可以是行动者。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是确保新环保法充满生命力的关键。
  201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环保部正式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仅3个月就接到6000余条举报信息。
  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将污染事件的图文上传……如今,公众“分分钟”就可以成为一名“环境监督员”。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各地环保部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利用举报热线、微博、微信等方式,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助力公民环境意识崛起。
  与此同时,三峡重庆库区首例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贵州为“环境官司”畅通“方便之门”;为解决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突出问题,最高法院于2015年初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治污的重要途径,在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实现“破冰”。随着公益诉讼主体的扩大,环境维权不断推进。
  “新环保法和司法解释的施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前,面对行政执法,违法者付出的代价较小。现在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让污染者面对巨额罚单,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说。
  但专家也指出,要想让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成为防止环境污染的“常规武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较窄,公益诉讼取证成本高、难度大,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问题,都会成为公众和社会组织开展环境维权的掣肘。
  尽管仍面临一些待解的难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总的来看,新环保法在打击违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逐步开始“管用”。下一步,应当结合现实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创新,使新环保法有效运转,既打击违法犯罪,也实现正面引导,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版权所有:万同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15007307号    Copyright 2014 Wayton & Partner.All rights reserved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