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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同学苑】一周法律资讯速递(01.07-01.13)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慈善法草案公布 拟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2016-01-12 19:38:18 | 来源:央视网

  《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已经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共分十二章、一百零七条。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规范募捐行为 明确监管责任
  慈善组织的募捐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中,对募捐的方式、监管部门的责任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者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进行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但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其中,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也可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拟推慈善信托备案 信托事务公开
  《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修改稿中,增加了部分有关慈善信托的内容。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信托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信托监察人发现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受托人应当根据信托文件和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信托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实施 范畴首以法律形式明确

2016-01-12 09:25:19 | 来源:京华时报 | 作者:钱宇阳

  家以和为贵。然而,一些“疯狂的拳头”却打碎了家的温馨。日前,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获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家暴受害者应该怎么做?该如何预防及化解家庭暴力呢?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中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因家暴引发受害妇女杀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而且,“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
  新法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是种病态心理
  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咨询门诊副主任医师王彦玲表示,其实,在家暴中,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病态心理。很多家暴中的男人,表面上很强势,其实内心却是一个非常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人。他骂人、打人和惩罚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压抑自卑,建立自信的过程。作为他身边最亲近、最知根知底、最柔弱和最无需防范的人——妻子便首当其冲成为受其“自卑心理”虐待的“第一人”。最严重的一种,是家暴男人出现了人格分裂变态,对付这种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
  让医生治疗。而很多受害女人,出于爱面子的心理,当家庭暴力发生后,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名声而极力掩盖。“这种妇女一般性格软弱,忍让轻信。”王彦玲说。
  王彦玲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社会问题,反家暴也是整个社会的事。如果一味逃避,或者担心丢脸而不敢“自揭伤疤”,那么家庭暴力恐怕永远不会自己停止。社会应改变观念,勇于反抗,勇于介入,受害人要勇于对任何形式的家暴说“不”。只有这样,才可以共建平安家庭,创造美好生活。
  三妙招化解家庭暴力
  那么该如何预防和化解家暴呢?王彦玲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1.调整期待值
  以邀请的姿态进行交流,达到有效沟通。有调查表明八成离婚夫妻对对方期望过高,夫妻双方往往将自己的希望当做对方的应该。当然降低期待值并非降低标准,而是在肯定自己需要的同时肯定对方的付出,并尝试着将自己的希望平和地表达出来。
  2.善意解读对方行为
  可以每天花30分钟,回忆结婚初期或恋爱时美好时光,多想
  想伴侣的优点,以及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善意解读对方的行为。当人以幸福的镜子去关照现实,总能找到幸福的点滴,懂得发现幸福所在,才是最好的态度。
  3.冲突是交流的好机会
  冲突是双方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好机会。但是首先一定要注意避免用攻击性语言;其次,双方可设定敏感词,当触及某方面词句,即刻暂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外,当情绪过于冲动时,双方都可适时离开,避免产生暴力。很多家庭暴力属于激情暴力,只要缓和片刻便可避免。


国家食药监总局新规: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2016-01-11 14:55:07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张小妹

  从今年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批发市场需对场所内所售农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接受批发市场的抽检,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也将建立农产品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值得一提的是,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此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个人生产的食用农产品,需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出具产地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食用农产品,需由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
  在销售者义务方面,《办法》规定了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销售禁售农产品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
  内存
  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1.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6.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7.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8.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
  12.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新版铁路“禁带目录”将实行 禁止餐刀上火车

2016-01-08 09:48:2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王薇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12306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为适应铁路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部门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做了修订,新的“禁带目录”将于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
  据客服人员介绍,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此次修订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此外,对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等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对其限制携带数量进行了调整。例如,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得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两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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