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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丨新法速递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1号

发布日期:2021.12.24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订) 》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2号

发布日期:2022.04.2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职业教育,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贯通;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等。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2)》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发布日期:2022.03.29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包括《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包括《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信访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2022修订)》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发布日期:2022.03.3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本条例共7章44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地名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地名使用规范、地名文化保护以及违反条例的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清晰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03.2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明确行政赔偿的范围、要件和责任分担;科学界定损害赔偿范畴;畅通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完善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2〕13号

发布日期:2022.04.2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规定发明专利等七类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属和侵权纠纷、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管辖规定》明确的特殊类型案件外,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2〕14号

发布日期:2022.04.24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明确行政赔偿的范围、要件和责任分担,包括明确了合法权益的内涵、界定了“其他违法行为”的范围、明确了赔偿决定等行政行为属于受案范围、列举了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两类主要情形、完善了行政赔偿构成要件、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科学界定损害赔偿范畴,包括合理确定“直接损失”的范围、明确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畅通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包括明确行政赔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明确行政赔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完善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制度、解决一并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问题、明确公私法赔偿诉讼的衔接问题;完善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包括强化法院的释明义务、规范法院对损害赔偿的酌定标准、明确主诉裁驳从诉一并裁驳规则、明确行政赔偿案件的判决方式。

 

部门规章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 》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发布日期:2022.03.1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建立医疗器械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细化明确信息公开和责任约谈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和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发布日期:2022.03.1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制度;简化有关申报资料和程序要求;明确监督检查事权;增加监管措施,解决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

发布日期:2022.03.24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包括《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

发布日期:2022.03.1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新增立案前的核查期限及立案标准;明确调查取证的要求;设定检测、检验、鉴定结果的告知义务;细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处理;明确陈述申辩期限及复核程序;确定了法制审核的流程;新增了行政处罚决定的补正和更正程序;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的延长及不计入情形;新增案件中止调查情形;新增结案情形规定;完善执法文书送达规定;明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日内公开。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22.02.11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明确了维修培训机构的类别;明确了各类别维修培训机构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要求。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

发布日期:2021.12.27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本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整范围,拓展了其工作职责,完善了其管理体制,健全了其聘任机制,强化了其保障激励。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订) 》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发布日期:2021.12.17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深化简政便民利企,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深化重点车辆监管,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查,严格违规车辆嫌疑调查;深化业务监督管理,加强对办理车辆登记查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12.10

实施日期:2022.05.10

全文要点:按照同类资管产品监管一致性原则,考虑部分理财产品特殊性,细化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性要求;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完善。

 

重庆市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75号

发布日期:2022.03.3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本条例系川渝两地协同立法第三个项目,两地条例在管理规范、执法要求、条文内容方面都基本保持一致。本条例强化了建设环节的铁路安全要求;规范了铁路沿线的生活生产活动;明确了禁止实施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站车秩序的行为等。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76号

发布日期:2022.03.30

实施日期:2022.05.01

全文要点:本条例科学明确地界定规范性文件内涵;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规定了对规范性文件可以采取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和移送审查4种审查方式;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和通报及追责机制等。


注:本新法速递仅包括效力级别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整理:吴思雨

编辑: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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