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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丨新法速递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

发布日期:2021.06.10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缩减征税范围,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降低税率,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以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降低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取消尾数规定,按实际计算额纳税;新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明确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取消轻税重罚,统一按征管法执行;证券交易印花税被纳入法律规范;规定同一应税凭证多方所持计税;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

 

部门规章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修正)》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9号

发布日期:2022.05.31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本《规定》修订后,突出监管精神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增加对派出机构进行问责的规定,包括问责情形、问责对象、问责机制及与其他追责方式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派出机构有关监管职责表述。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2022修正) 》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0号

发布日期:2022.06.10

实施日期:2022.07.25

全文要点:本次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修订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 票的权益。沪股通和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

发布日期:2022.04.14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经济新业态经营者标价行为呈现的新特点、价格违法行为表现的新形式,按照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价格监管制度规则,并细化明确了明码标价规则,补充完善了部分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发布日期:2022.05.26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本《办法》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四原则”,即“遵循风险防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照单履职”;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的四个种类: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通过规范扩充监督检查程序,提高了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可行性、包容性,润滑了监管执法的衔接。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2.05.11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收集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令第26号

发布日期:2022.04.06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防治尾矿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修改了尾矿定义,厘清了其适用范围;理顺了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衔接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尾矿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严格违法行为处罚。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22) 》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按照运行一般性要求、人员、航空器、飞行规则、特殊运行及航空器维修等进行划分,对规章的章节结构和具体内容进行了重新编排;将另一规章《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的内容纳入本规章“航空器维修”一章,同时简化基本飞行仪表和设备的具体要求,删减大量附录内容,《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同时废止;增加大量基础术语定义,降低规章理解难度,提升可操作性等。

 

《小型商业运输和空中游览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将运行一般性要求和合格审定应当遵循的标准化程序统一并入总则和合格审定,其他特殊要求按照小型航空器、运输类飞机和运输类直升机细化分类管理,并相应调整了有关技术要求;在符合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删除与当前通航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相关限制性条款;以附件形式明确运输类飞机和直升机运营人编写运行手册的原则、方法和基本内容;删减了现行规则中的大量附录内容,相关内容由民航局以其他方式公布,确保条款随着适航审定要求同步更新,简洁适用。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22) 》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将现行规章中与行政审批条件相关的内容剥离为单独的合格审定章节,从人员、机场、航空器和设施、训练课程等方面分章节制定各类驾驶员学校的管理要求;取消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作为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的前置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和相关训练规范;专门增加附件,明确特定用语的含义。

 

《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对公共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影响较大的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管理,本《规则》明确特殊商业运营人的范围;明确特殊商业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的基本条件、审批流程、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和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审定实行告知承诺制;以附件形式明确了特定用语的含义。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22.02.11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本《规则》明确了监管措施以及维修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并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设定了法律责任。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22.04.03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防范针对通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行为,规范通用航空安全保卫(以下简称安保)工作,本《规则》明确了对通用航空器运营人安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在运输机场开展通航活动的特别要求;规定了局方对运营人航空安保方案、安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运营人的配合义务;针对相关责任单位未履行安保责任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重庆

《重庆市数据条例》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77号

发布日期:2022.03.30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规范数据处理,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应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既延续了上位法的规定,又进一步细化了上位法的要求;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利用的规则,强调数据资源的建设,关注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重视数据要素的发展应用等。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90号

发布日期:2022.06.10

实施日期:2022.07.01

全文要点:为了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弘扬红岩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红色资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原则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强化了政府及部门责任,建立了保护责任人制度,规范了相关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了传承弘扬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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