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订阅号

十一月丨新法速递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修正)》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3〕10号

公布日期:2023.10.21

施行日期:2023.11.01

全文要点: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相关问题而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共11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修改后的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是指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有关案件裁判提起上诉的案件;二是要求2023年11月1日以后作出裁判的、不属于修改后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类型的案件,以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为上诉法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尾部对此作出准确指引;三是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有关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以及涉及行政裁决等的外观设计专利行政上诉案件审理工作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3)》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3〕10号

公布日期:2023.10.21

施行日期:2023.11.01

全文要点: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颁布本决定。本决定共7条,主要内容系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具体修改。


部门规章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

发文字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3号

公布日期:2023.10.09

施行日期:2023.11.10

全文要点: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7章204条,主要内容:一是对部分事项的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对于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放宽了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人,并取消了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简化了债券发行和部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程序,取消了非银机构发行非资本类债券审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改为事后报告制,明确了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四是完善相关行政许可规定;五是强化了对股东穿透监管原则,对股东资质、经营能力等方面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这一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股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资质要求、经营能力等标准,并对金融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情况进行穿透式监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等。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密码管理局

发文字号: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

公布日期:2023.09.26

施行日期:2023.11.01

全文要点:为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21条,主要内容:一是对总体进行了要求,明确概念定义、规定了管理体制、明确对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机构的资质要求以及规定了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对象范围;二是规定“三同步一评估”的总体要求,明确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各阶段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程序要求;三是实施规范的确定;四是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国家机关和涉及商用密码工作的单位的监督检查职权,明确了运营者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规定了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人员的责任义务;五是规定了本办法实施的过渡安排和施行时间等。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密码管理局

发文字号: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2号

公布日期:2023.09.26

施行日期:2023.11.01

全文要点:为了加强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商用密码检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29条,主要内容:一是规定适用范围、明确监管体制;二是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三是明确了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针对检测报告、数据和样品管理、信息报送、检测行为等方面对检测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四是规定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公布日期:2023.09.26

施行日期:2023.11.10

全文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加强电力系统通信与电网调度自动化建设问题的规定》(能源计〔1990〕1018号)等8件规章予以废止。


重庆省级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审计条例》

制定机关: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六届〕第14号

公布日期:2023.09.27

施行日期:2023.11.01

全文要点:为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共7章51条,主要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审计法的新规定,实现审计全覆盖,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强调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完善了审计工作报告机制;四是构建审计数字化工作体系;五是突出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要求社会捐资审计结果要公布等。


注:本新法速递仅包括效力级别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重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法律法规。


整理|卢蔚持

编辑|谭政


版权所有:万同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15007307号-1    Copyright 2014 Wayton & Partner.All rights reserved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