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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同研析】法国队夺冠,华帝慌了?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事件经过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帝公司)于2018年5月30 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内容具体为,对于在2018年6月1日时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华帝“夺冠套餐“的消费者,华帝公司将按所购“夺冠套餐”产品的发票金额退款。2018年7月1日,华帝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华帝退全款活动再延3天,即退全款活动期间变更为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日止。

后法国队夺得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冠军,华帝公司于7月16日凌晨发布退全款流程公示(包括线下门店),包括退全款的条件、方式、授权店铺及公示说明等。然而,消费者在具体退款过程中,却遭遇重重困难。7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征集有关“华帝“促销活动引发投诉的公告,并喊话华帝公司,希望华帝公司履行承诺,切实做好退款工作。



笔者就华帝退全款事件中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进行了如下梳理:


“法国队夺冠,华帝退全款”公告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笔者认为,华帝于2018年5月30 日发布的“法国队夺冠,华帝退全款”公告属于商业广告,并提出了交易条件,属于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系华帝公司做出的一项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华帝公司作为公告发布的行为人,受其发布的公告内容的约束,而成功购买冠军套餐的消费者是权利主体,有权在达到退款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华帝退款。

退全款还是按照顾客发票金额返顾客平台购物卡?

华帝公司于7月16日公布的退款流程的特别注意部分第3条中载明:“华帝线上官方授权店铺按照顾客发票金额返还顾客平台购物卡“,不难发现,华帝公司直接将线上退款规定为返还发票金额的购物卡。笔者认为,根据社会通俗理解,退全款的意思即为退现金,若华帝公司未在之前的公告中明确表示退全款并非退现金,而是退还购物卡,那么华帝公司的上述规定应视为对公告内容的变更。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华帝公司发布的公告作为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得单方自行变更。因此,未经退款相对人同意,华帝不得拒绝退还现金,不得将退现金变更为返还购物卡。

华帝公司能否依据类似“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限制退款?

华帝公司于2018年5月30 日发布“法国队夺冠,华帝退全款”公告中最下方载明一行小字“活动细则详询华帝当地各终端门店或各电商平台华帝授权店”,该内容与常见的“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性质类似,其目的均系限制消费者的权利。而若商家因此做出的限制条款,在商家与消费者建立合同时,却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实际的权益和广告内容有巨大差别,且消费者不予认可的,该限制条款不对消费者产生约束力。


综上所述,华帝公司应恪守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售前约定及承诺,切实履行退款义务。



诉讼部  秦小燕律师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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