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订阅号

【万同动态】事务所召开法律讲解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陈光荣律师主讲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及法律后果》

2019年7月12日下午两点至五点,又来到了万同常规的周五学习时间,此次学习的课程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及法律后果》由陈光荣律师主持进行。

陈律师在学习中主要讲授了两个方面:一是合同无效的情形,二是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的承担。陈律师在学习中提到:工程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之具体规定;能够从事工程业务的单位必须要首先进行资质登机,我国现有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单位或者个人挂靠从事工程业务,除此之外,具有资质的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的也是违规的。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主体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后果,则要看合同的履行程度以及合同的效力问题。


版权所有:万同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15007307号    Copyright 2014 Wayton & Partner.All rights reserved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