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娟律师
执业领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国庆节前夕,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过节的欢乐气氛中,笔者也收拾好行囊,准备出去旅行。突然,笔者接到一位朋友王某的法律咨询电话,电话那边的王某泣不成声,称自己国庆本来想和刚结婚的老公去马尔代夫度蜜月,结果在买机票时,被提醒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机票。笔者心中甚是疑惑,王某平时为人憨厚老实,工作一直勤勤恳恳,没听说过和其他人有什么纠纷,怎么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呢?此时王某的情绪已经处于崩溃边缘,一直追问笔者怎么办?怎么办?笔者一边安抚王某,一边打开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经查询,王某、莫名其妙商贸有限公司因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为10万元。笔者将该情况告知王某,王某觉得莫名其妙,其称与莫名其妙商贸有限公司及李某素不相识,不可能存在买卖关系,更不可能差欠货款。接着,笔者查询了莫名其妙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王某系莫名其妙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独资股东。王某得知后哭笑不得,自己什么时候注册了公司,什么时候当了股东,什么时候当了老总竟然不知道,尴尬中......。经笔者追问,王某的身份证曾于2018年的国庆节期间遗失,后来重新补办的身份证。于是,笔者告诉王某:很不幸,你被冒名注册了公司。王某的马尔代夫蜜月旅行是要泡汤了,但从长远计,王某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撤销王某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64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莫名奇妙商贸有限公司冒用王某身份证注册公司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王某可将向注册莫名其妙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交证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撤销王某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
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王某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冒用王某身份证的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第1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及第18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王某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档案中载明的相关经办人员为依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当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王某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前,王某应积极与其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法官沟通并提出异议,请求中止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王某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后,就其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从而最终解决王某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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