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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同研析】律师支招夺取和控制公司印章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陈明君 律师

执业领域:商事合同纠纷、公司法、争端解决等

一、公司印章对公司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公司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控制和使用,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印章如被他人盗用或冒用,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无法承担的责任。

二、公司印章应该由谁管控

公司印章作为公司财产和经营活动中进行意思表示的手段,在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进行管理。

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建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印章证照的掌管者。对于公司印章、证照,到底是由谁掌管,大股东指派的人、法定代表人、董事还是财务负责人,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为了避免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出现空白地带,建议在公司章程作出明确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埋下诉讼隐患。

三、丧失印章控制权后如何夺回

原股东和原法定代表人在控制公章的合法依据消失后,拒不交出公司印章,公司的新大股东应该如何应对?律师建议分以下三步夺回公司印章。

第一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召集股东会或董事会,先举新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上公司的在章程中自由约定,但限定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选择。董事长、经理的选任,由董事会决定,执行董事的选任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步: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原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的,大股东或新法定代表人可根据第一步所形成的有效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以拒不配合同股东或原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提起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要求其协助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步:要求返还公司印章。新法定代表人在诉状中以签字的形式(新法定代表人作为原告提起印章返还之诉,人民法院例外允许新法定代表人以签字替代公司盖章)代表公司作为原告,以原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提起印章返还之诉,要求其返还印章。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印章的争夺战中,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避免程序上的瑕疵,以免在诉讼中落败。另外要注意,无论是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登记变更之诉还是返还印章之诉,诉讼主体是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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