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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同研析】婚姻中一方出轨了,能要求他/她净身出户吗?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在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完美关系》中斯黛拉的老公出轨了,斯黛拉因此要求其净身出户,夫妻二人从此开始了离婚大战。但是从法律上来讲,一方出轨,另一方真的有权要求他/她净身出户吗?今天笔者专门为大家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弄明白什么是出轨呢?

百度百科对“出轨”的定义:出轨,一个文化名词,一个社会现象的统称和变称。出轨一词,源于交通名词,引申到社会婚姻学中来说明一种现象,也可以区分为精神出轨,身体出轨。根据这一定义笔者认为,比如一夜情,嫖娼,精神出轨,有配偶者与固定的炮友经常约炮但未同居以及现行《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均应属于出轨,但出轨与《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应属于包含、交叉关系,如图所示。

其次,那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定义:“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重婚主要包括3种情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在固定的居所共同生活。从前述定义我们看出,生活中有很多出轨的情形并非必然会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也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明确破裂的情形,因而一般而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的违法性高于其他的一般出轨行为。

再次,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确实构成了违法性更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其净身出户呢?

答案是基本不能,原因是于法无据。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了如下相关规定,比如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裁判原则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则新增了无过错方权益裁判原则;现行《婚姻法》第47条规定了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则新增了一方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属于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包括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没有将一方有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重婚的情形规定为可以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因而如果你的配偶真的存在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而你的诉求是要其净身出户,除非对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基本难以实现。但是,在未来作为无过错方的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可能有人会问:如果一方仅有一夜情、嫖娼或与固定的炮友经常约炮但并未同居等出轨行为,但尚未构成《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即使掌握了这样的出轨证据是否还具有法律意义呢?

笔者认为是有一定意义的,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现行《婚姻法》封闭式规定仅有四种法定适用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这些出轨行为如果构成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甚至还可以主张适当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这些出轨行为也有可能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人民法院也可能因此而早日判决双方离婚。

最后,笔者再次强调,因为婚姻家庭生活的私密性,离婚案件证据收集难度系数是最高的,如果您已经有了离婚的念头,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您收集证据,以最大力度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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