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这也意味着协议离婚将接受“冷静期”的约束,当天申请离婚当天领证已正式成为历史。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以来,我国的协议离婚中出现了很多突出问题。比如,离婚率呈持续上升趋势,协议离婚比例逐渐提高,尤其是离婚当事人婚龄短,冲动型、轻率型离婚屡见不鲜,数量增加。而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的修改,进一步简化了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和审查程序。与此同时,婚姻登记部门缺乏必要的限制措施,导致冲动型、轻率型离婚的数量进一步增加,由此出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三次离婚高峰。《民法典》设立“冷静期”的初衷主要是为缓解上述问题。
据了解,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是名称有所不同。比如,英国叫离婚反省期、法国叫离婚考虑期、韩国叫离婚熟虑期、美国叫离婚等候期等。其目的也是对离婚进行干预,降低离婚率,对婚姻的瓦解起到一个缓冲作用。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下的离婚流程。
第一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步,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等待三十日,期间任何一方均未撤回离婚申请登记的,自三十日期满后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但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则无法继续申请颁发离婚证;
第三,在前述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在三十日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后续再想要办理离婚的,需要重新申请,重新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图:
二、实施情况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1月4日是第一个工作日,2月4日是最早可以领到离婚证的第一天,那具体情况如何呢?近日,笔者走访了重庆市主城区的几家婚姻登记机关,详细了解了《民法典》生效后,在新的离婚制度下的离婚情况:
渝北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从2021年1月4日,即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就有夫妻来申请办理离婚,整个一月份,总共有500多对夫妻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其中,撤回离婚登记的只有一对,1月4日来申请办理离婚的夫妻已经有人拿到了离婚证。而“冷静期”届满后是否存在办理期限内未共同来申请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情况尚不明确。但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特别是年底,和往年同期相比,来办理离婚的夫妻数量明显大幅度增长。
沙坪坝区婚姻登记处的情况反馈是,去年年底开始,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数量明显增加,平均每天差不多有70多对,新年的第一张离婚证也于昨天颁发出去了。因为疫情的原因,目前沙坪坝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先通过“渝快办”等平台先进行线上预约,然后再现场预约办理。从群众反馈来看,大家认为离婚冷静期并未起到降低离婚率的作用,反而因为程序繁琐复杂,增加了大家的麻烦。
渝中区婚姻登记处的离婚窗口近日都显得十分冷清,可能是春节将近也有可能是“离婚冷静期”确实发挥了一定的“冷静”作用,但渝中区的婚姻登记处目前是不接受离婚预约的,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办理。
而前段时间热议的广州离婚需要预约,但是2月1号当天2月份的离婚名额已经全部约满,未来一个月已无预约名额。
三、分析和思考
“冷静期”的制度设置是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开展了广泛的论证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形成了现有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当然,新制度的实施肯定会带来好的改变和引导,同时,也会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
“离婚冷静期”必然会降低和减少“闪离”、冲动离婚的情况,三十天的冷静期也势必会拯救一些婚姻和家庭,新的制度肯定会起到修护“围城”,拯救婚姻的作用。其次,对于一些利用婚姻登记制度,实现非法目的(比如骗取买房优惠,买卖车牌等)的情形也能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
不过,在新制度的实施前期,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冷静期希望可以降低离婚率的设立初衷目前看来并未达到,对于一些经过深思熟虑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反而增加了程序烦扰,也大大增加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量;其次,因为制度的变化大,大部分群众对变化后的离婚流程并不了解,虽然《民法典》的施行有半年的缓冲期,但在施行后的第一个月,民政部的工作人员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群众的宣传普及工作上。未来较长时间内,相关的宣传普及工作仍需要长期大范围进行,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农村地区。最后,因为协议离婚的程序繁琐,特别是如果一方不配合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反复撤回或不配合办理的操作影响离婚登记的办理,是否会大幅增加诉讼离婚的情况?对于这种反复撤回或恶意不配合办理的情形,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离婚只是一段不幸福婚姻关系的结束,好聚好散何尝不是人生新的开始?不管曾经如何,过去怎样,未来我们肯定都会越来越好。
最后,在新春来临之际,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门祝大家:爱情甜蜜,婚姻美满,家庭幸福,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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