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众贺岁电影中,法律人会带有主观色彩将《第二十条》放在第一顺位观看。
在观影前,脑海里复盘了“沉睡条款”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重新回到公众视野的典型案例-余欢辱母杀人案、于海明反杀案,已做好准备参与电影里具体案件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分析。然,电影开头诙谐的艺术手法让整个影厅气氛非常活跃,直至因见义勇为被判故意伤害罪的公交车司机张贵生为了弥补对女儿的亏欠最后一次上访路上被货车撞死,观众们的神情开始凝重。“他其实还是不服判决,要是他没有判刑,他就不会死”“他女儿会承受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前排观众的影评已经开始出现。
而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笔者,还沉浸在雷佳音扮演的检察官韩明为说服张贵生而一帧一帧播放案发时公交车内监控视频,一次一次暂停视频告诉张贵生第一次动手是见义勇为、第二次动手是互殴、第三次动手就是故意伤害的情节里。我在感叹电影的写实,这样“明察秋毫般事后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指导电影拍摄过程中允许“不完美”检察官出现就是法治的进步。笔者在思考,如果换做是熟知法律的我们,在密闭的公交车内面对随时可能反击的侵害者,是否能知道或者判断什么时候应该暂停出手?如果我们都不知道那如何苛责张贵生知道?视频可以暂停、重放,人生却不能重来,一次不完美司法,改变了张贵生一家的命运。张贵生女儿问韩明“如果你当时也在车上看着那个女孩被流氓欺负,你怎么做?我爸有错吗?法律的判决公平吗?”韩明无言以对。
韩明检察官在劝说张贵生的同时,也劝说着在学校阻止校园霸凌打伤他人面临着治安拘留的儿子,让他退一步向施暴者道歉以达到治安案件撤案效果。但退让并没有达到效果,反而导致事态持续升级,儿子被施暴者报复,妻子一怒之下与施暴者父亲发生抓扯被治安拘留。在送妻子前往拘留所的途中,儿子对韩明发出灵魂拷问“我就制止了个霸凌,这事怎么就这样了?”韩明回答法律没错,儿子追问“法律没有错,那谁错了?”韩明仍然无言以对。
在王永强案件中,残障妻子郝秀萍常年被村霸性侵、自己像狗一样被拴在门外,王永强在郝秀萍再一次被侵害后选择奋起反抗追出门殴打村霸,村霸不仅没有逃走反而转身回车上准备拿刀,试问如果是你,会和王永强一样拿起剪刀刺向村霸吗?你刺多少刀?主办检察官吕玲玲正直、执拗,坚定地认为王永强是正当防卫,协办检察官韩明、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均认为“全国那么多案例都是认定构成犯罪”,政法委书记也在面对村霸家属闹事时要求立即起诉。然而,法持续被不法挑战,村霸的家人绑架王永强女儿威胁郝秀萍签署“自愿与村霸发生性关系”的保证书,郝秀萍被逼站上天台准备结束生命,她用手语无声表达的“你们保护得了一时,可日子还长着呢”震耳欲聋。郝秀萍一跃而下,吕玲玲因取证导致证人跳楼被处分调离刑事检察部门,案件主办检察官变更为韩明。
张贵生案的教训、自己家的遭遇和吕玲玲离开前的质问“压垮郝秀萍的是黑恶势力吗?不是,是她对法治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拯救他们,有什么资格穿上这身衣服”,不断将韩明拉回学法初心、司法初心、法治初心。在影片最后的公开听证会上,当检察长问韩明“所以你认为是防卫过当?”韩明掷地有声说出“不,我的意见是他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是正当防卫”时笔者全身汗毛竖起,紧接着他放手一搏,金句频出,一句句反问句句问在法律人心上,看得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当笔者擦着眼泪走出放映厅,正在感叹电影应该会让群众看到法治的进步时,身后传来的“现实生活中哪有这么多公平正义,检察官怎么可能像电影演得这样做”。这句话在我脑海里停留了好几天,不禁想起曾经办理案件的当事人一句话“我们已经不相信法律了,我女儿准备报考政法院校被我们强迫改了志愿”。电影里吕玲玲检察官说“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还有别人的人生”,笔者认为这句总结还不够全面,司法案件不仅影响诉讼当事人的人生和命运,还有群众对法律的信仰,社会对法治的信心。这也就是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但,当韩明发言结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办案的厅长第一个站起来鼓掌时,全片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也让观众随着电影对法律有了新的信心和期待。任何不法都无法战胜法,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的法律价值宣扬正在自上而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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